图书与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17-05-31浏览:508


安徽财经大学图书与信息中心文件


校图字20172



图书与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与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是学校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为确保图信中心正常秩序,更好地发挥报告厅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报告厅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举行重大活动,范围包括: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学校重要工作会议、开学毕业典礼、形式与政策课。

(二)报告厅可容纳300人,为保证安全,避免资源浪费,与会人数多于300人或少于150人的会议不予安排。

(三)报告厅的使用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安排,如遇时间冲突,由使用单位之间协调;学校重大活动优先;特殊情况下,图信中心有权对使用安排作出调整。


.申请使用报告厅的程序

(一)使用单位填写使用申请表。写明使用的事由,活动名称、时间及会场设备要求等内容,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可在图信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图信中心办公室领取。

(二)图信中心受理申请后,将审查活动内容,做出是否准予使用的决定。如准予使用,将按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供会场及相关服务;不在学校重大活动范围之内,不予批准。

(三)办理申请地点:东校区图书馆七楼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31785958700


.报告厅使用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活动过程中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注意用电安全,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禁止在报告厅外和图书馆楼梯、入口处张贴气球、彩带等装饰物。

(三)各单位在活动中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活动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自行清理。

(四)除会场的家具及影音设备外,会议需要的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携带。

(五)在使用过程中图信中心发现活动内容与申请项目不一致的,有权终止使用。

                                               图书与信息中心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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