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违规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01浏览:1297


一、总则

为了保全学校财产和强化图书馆管理,正确引导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和保证读者自觉履行义务,并且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章事务中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对读者证件的管理

读者凭借书证或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凡使用他人证件者,一经发现,将冻结双方借阅权限7天,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对故意损毁与恶意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

(一)读者应爱护图书馆各种介质的文献资源(图书、报刊、光盘等)、各种仪器设备等馆舍设施,不得故意污损、破坏,违者图书馆将冻结其借阅权限30 天,并以其损毁文献资料及设备器材原价的 2 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注销当事人的借阅权限 ,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对滥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及利用网络的恶意行为,一经查实,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作如下处理:

违规者须作书面检查,停止借阅权限六个月至一年,在图书馆的电子公告栏处通报批评,并通报其所在院部门;对情节严重者,注销当事人的借阅权限,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因违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四、入馆者的行为规范要求

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如若引起事故和灾难,以校纪校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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