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网网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各网站建设、管理单位要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图书与信息中心为校园网网站安全的检查、督促机构,校园网网站必须接受国家安全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诽谤、诬陷、欺诈、教唆他人。
五、学校主页内容由校有关负责领导审查、签字,信息发布由宣传统战部和校办负责,图书与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各部门网页自行发布,内容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发。信息的发布和接收要做到及时准确。
六、凡上网信息底稿各部门各自保留一年,以备核查。